吉林女子重病转运北京急救途中身亡 卫健局:“救护车”无执医资质( 三 )


根据判决书内容 , 长春市朝阳区卫健局在2021年对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的常规监管中 , 发现病历书写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 并对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判决书还显示 , 刘丽丽2016年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的住院病历中 , 明确记载有过敏史或不良药物反应史 , 过敏原为头孢类抗生素及丽科伟 , 临床表现为皮疹 。 而医院在接受卫局调查时表示 , 刘丽丽入院后 , 曾查阅了患者2016年在该院住院治疗时提供的报告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数次致电当事医生 , 对方均不予回应 。
院方表示 , 患者曾于2020年7月30日接受拉氧头孢试敏 , 结果为阴性 , 8月2日的头孢吡肟试敏也为阴性 。 院方认为 , 刘丽丽使用头孢吡肟后出现呼吸困难并非头孢过敏类反应 , 而是原发疾病病情发展所致 。
▍出院13小时后于“救护车”上逝世中途曾停车加氧
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医生提出转院建议后 , 他们决定带刘丽丽转往北京某医院治疗 。 地图显示 , 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到北京某医院 , 有980多公里 , 大约需要11至12小时车程 。 聊天记录显示 , 最初 , 刘丽丽的弟弟表示希望带姐姐乘飞机去北京 , 但医生说不能乘坐飞机 , 只能乘坐救护车转院 , 否则不允许刘丽丽离开医院 。
于是 , 家人在院外联系了一辆“救护车” 。 但很快 , 有自称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救护车工作人员的人进入病房 , 告诉他们 , 外面找的车都是“黑车” , 劝他们搭乘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自己的救护车” 。 家属们认为有道理 , 便同意了 。
张女士表示 , 当时 , 那辆车外观看上去就是救护车 , 写有“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字样 , 车头有“急救”二字 , 便相信了那是医院的救护车 。 “救护车”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 , 从吉林到北京 , 需一次性支付车费1万元 , 支付方式为微信支付 。 转账记录显示 , 2020年8月5日10点24分 , 张女士给微信名为“丑女无敌”的人转账1万元 。
“救护车”大约于10点40分出发 。 张女士记得 , 一路上 , 女儿看起来很痛苦 , 说自己身上发热刺痛 , 肚子不舒服 , 呼吸困难 。 晚上11点半左右 , 随车医生表示 , 刘丽丽已经离世 。 此时汽车仍未抵达北京某医院 。
张女士记得 , 启程时 , “救护车”上有1个大瓶氧气和2个小瓶氧气 。 使用小瓶氧气时 , 女儿表现出无法呼吸的痛苦模样 , 医生随后又让她使用大瓶的氧气 。 “救护车”分别于当天下午1点多和3点多下高速“加氧” 。 据此 , 张女士怀疑“救护车”上没有备足氧气 。 而仁康公司事后解释称 , 当时 , 车上备有2个12压的大瓶氧气 , 2个小瓶5压的氧气 。 他们在四平市更换了1瓶12压的氧气 , 在沈阳高速下桥口更换了2瓶12压的氧气 。 直到刘丽丽去世 , 氧气还有大半瓶 。 对方称 , 更换氧气瓶 , 是因为患者对氧气需求量非常高 , 且路途遥远 , 以备不时之需 。
▍卫健局:运输车辆无执医资质
张女士说 , 女儿去世后 , 车上的工作人员告诉她 , 他们无法为刘丽丽开具死亡证明 。 此外 , 若要把刘丽丽运回长春的殡仪馆 , 需另支付3000元 。 支付记录显示 , 当晚11点53分 , 刘丽丽的丈夫孙某向微信名为“十三亿分之一”的人(司机)转账3000元 。
为了火化女儿的遗体 , 家属请长春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死亡证明(推断)书 。 该死亡证明(推断)书中 , 刘丽丽是在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转运至北京某体院途中去世 , 死亡原因为“多发性心肌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