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子重病转运北京急救途中身亡 卫健局:“救护车”无执医资质( 二 )


刘丽丽的多份住院记录显示 , 2015年至2019年 , 沈阳某医院和北京某医院 , 都在“药物过敏”一栏 , 标示出刘丽丽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 。
那么 , 2020年刘丽丽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住院治疗时 , 医生对她的头孢过敏史是否知情?
张女士坚称 , 女儿入院时 , 医生没有询问女儿的药物过敏史 。 而另有资料显示 , 科室负责人赵某在接受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时 , 表示自己当时询问了刘丽丽的药物过敏史 , 但“刘丽丽和她母亲都说没有(过敏史)” 。
刘丽丽当时的主治医师邹某接受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时也表示 , 患者入院时 , 她曾询问过药物过敏史 , 但刘丽丽说没有药物过敏史 。 她说 , “以前头孢试敏时出现过皮疹 , 但是是过敏还是病情导致的不太好辨别 。 后来(来我们科住院前) , 患者也用过头孢 , 没出现过过敏 。 ”
刘丽丽2020年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的门诊手册和住院病案首页上 , “药物过敏史”一栏均为空白 。 入院记录“既往史”中 , 写有“否认药物过敏史” 。 病程记录中 , 多次提及医生查阅了2015年刘丽丽在北京某医院的既往病历 , 但记录的信息与多发性肌炎相关 , 没有提及头孢过敏史 。
8月2日的医患沟通记录单中 , 对于医生升级抗生素的建议 , 患者或家属意见为“继续使用原抗生素” , 但患者或家属签字一栏为空白 。
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8月2日 , 她看到医生使用头孢吡肟 , 便向医生提出质疑 , 说女儿对头孢过敏 , 但医生表示可以使用 。 她便拍下了输液袋的照片 , 输液袋上的时间为10点46分 。
8月3日 , 刘丽丽表示呼吸困难 , 她和家人都怀疑是由于头孢过敏产生了不良反应 。 当天的病程记录中 , 医生判断刘丽丽为I型呼吸衰竭 , 感染重 。 11点55分 , 刘丽丽转入RICU(呼吸重症监护病房)治疗 。 当天的呼吸科记录显示 , 患者有多脏器功能损伤倾向 。 8月4日 , 患者出现肝损伤 , 且咳痰带血 。 会诊诊断急性心肌损伤可能性大 。
8月5日 , 刘丽丽病情明显恶化 。 医生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 家属表示同意 。 出院诊断显示 , 当时刘丽丽有多发性肌炎 , 双肺肺炎 , I型呼吸衰竭 , 低蛋白血症 , 急性心肌损伤可能性大 , 肝损伤 , 肾功能不全 , 消化道出血 , 凝血功能异常 , 中度贫血 , 电解质紊乱 , 脂肪肝 , 双侧胸腔积液 。 可见 , 出院时 , 刘丽丽的病情十分严重 。
▍家属称部分病程记录与事实不符 , 质疑院方“造假”法院判决显示病历书写存在不规范
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在她看来 , 院方的门诊手册、病程记录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 且有他人未经同意 , “代替”她写下家属意见 , 并以她的名义签字 。
张女士表示 , 与门诊手册记录的不同 , 刘丽丽入院时 , 主要的不适是腿痛 , 没有看到女儿有“水肿”的情况 。 她说 , 入院当晚 , 医生也没有向家属提及“病情危重 , 生存期短”等事宜 。
而对于病程记录中所述的“7月30日 , 家属拒绝采血” , 张女士表示绝无此事 。 她说 , 女儿、自己和家人当时并没有拒绝采血 , 医患沟通记录单中的“拒绝采血 , 拒绝肺C7”及下方的签字 , 都是他人“伪造”的 。 而2020年8月2日医患沟通记录单中 , 患者或家属意见一栏“继续使用原抗生素” , 也非自己所写 , 且患者或家属签字一栏为空白 , 无法代表家属意见 。
一份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刘丽丽的门诊手册中未填写过敏史信息 , 与患者电子门诊病历中记载的过敏史信息不符 , 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