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出自:《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祭仲曰:都 , 城过百雉 , 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 , 不过参国之一;中 , 五之一;小 , 九之一 。今京不度 , 非制也 , 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 , 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 , 无使滋蔓 。蔓 , 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 , 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 , 必自毙 , 子姑待之 。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释义: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 , 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