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迎来大修立法鼓励药品创新加强知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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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迎来大修立法鼓励药品创新加强知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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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完善药物创新体系 , 支持药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原始创新 , 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 , 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药品安全水平 , 在科技立项、融资、信贷、招标采购、支付价格、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 。
□本报采访人员万静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迎来大修立法鼓励药品创新加强知产保护】近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 。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 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 其中提到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
平台能否售药引热议
近年来 , 受国家政策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 “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 , 网络药品销售市场亦按下“加速键” 。 有研究机构估测 , 2021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达2260亿元 , 到2030年该市场或达1.2万亿元 。
在此过程中 , 第三方平台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 明确相关的管理义务已经势在必行 。 为此 , 《征求意见稿》专门作出如下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 , 设置专门机构 , 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等 。
值得注意的是 , 《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定 , 引发热议:“第三方平台不能卖药了?”“网络平台不能销售药品了?”一时间网络上掀起了各种猜测与议论 , 甚至波及网售平台企业的股价 。
医药电商发展至今 , 已在医药零售市场格局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 2021年线上药品销售已突破2000亿元大关 , 医药电商成为第四大零售终端;其中 , 大型医药电商企业的自营业务收入规模已达百亿级 。 同时医药电商为居民购药带来了诸多便利 , 依托”自营+平台”的模式 , 居民可综合根据药品价格、配送时效等维度来选购药品 。
为此行业普遍认为 , 目前医药电商多为“自营+第三方平台”的模式 , 新政落地将对这种销售模式形成重大影响 , 也让相关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存在很多挑战及不确定性 。 但同时 ,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这样一个原则:医药电商需对自身作为平台经营者、作为药品网络销售者两种经营主体进行区分 。 意思是医药电商要么纯粹做一个第三方平台 , 要么专心开展药品自营业务 。
“其实 , 意见稿的政策指向性非常明显 , 就是第三方的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不可既做运动员 , 又做裁判员 。 但也不能单纯地理解这样的规定就是不允许互联网平台卖药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说 。
戚建刚分析认为 , 目前我国医药电商有两大主流业务:自营和平台业务 。 自营业务即通过自营的供应链体系销售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消费品等;平台业务即搭建线上销售平台 , 运用流量入口优势吸引商家入驻 , 通过技术、运营等服务收取佣金 。 医药电商的自营业务本质上也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网络销售 , 符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 只不过 , 这类自营业务是“自家药房”入驻“自家平台”销售药品 ,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这需要看相关职能部门的进一步解读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操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