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那十大酷刑

【明朝有那十大酷刑】1、剥皮 。由脊柱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下来 。
2、腰斩 。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主要的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瞬间死掉,腰斩以后还会神志清醒,过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
3、车裂 。车裂即五马分尸,把受刑人的头和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
4、俱五刑 。大卸八块,把人杀死以后,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
5、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 。后来发展更为惊喜,目的要让犯人受到最大的痛苦 。
6、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
7、烹煮 。对不肯招供的犯人以酷刑对待,找一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下面用柴火加热 。
8、宫刑 。把男性生殖器割掉 。此行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
9、刖刑 。把膝盖以下都砍掉 , 或把膝盖骨削掉 。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
10、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 , 常用于女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