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续的新规来了 新民法典房产继续

房产继续的新规来了 新民法典房产继续

下个月起
房产继续有新规啦
详细有哪些变化呢?
事关你我!
赶快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续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 。也就是说,“继续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
变化1
新的继续权增了
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
新的继续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熟悉不清,可以录像 。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峻后果 。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续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续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续权,这就是继续“宽恕制度” 。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续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续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
变化4
新规定设定
“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续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续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续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续房产了 。
以上就是新民法典中
关于继续的改变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
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续
独生子女也不行哦
1
被继续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续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续人的,实际上被继续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 。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假如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 。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