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高度

栏杆规范高度规定如下: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重心外移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3.3条除了以上的规定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 , 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 ,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护栏高度】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 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