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军婚可以离婚吗

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军婚可以离婚吗

由于军人这个职业的特别性,我国法律对军婚是特殊保护的,军人要离婚或者要和军人离婚要比一般人离婚条件要苛刻些 。现役军人怎么离婚呢?
网友咨询:
我朋友的老公是军人,双方协商一致要离婚,军人离婚手续办理麻烦的,跟一般离婚手续不一样 。想知道我的朋友应该要做些什么呢?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杨卿解答:
根据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一条的规定: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实同意离婚 。
通过上述规定,军人一方要先取得其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实,然后双方再办理离婚手续 。
杨卿律师解析:
一、军人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假如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
杨卿律师补充:
二、军内申请离婚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涉及军人离婚的规定包括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厉慎重,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反社会公德 。”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实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实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需要注重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
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实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治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果断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实,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 。
它分两种情况:
(1)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实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治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
(2)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实,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非军人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进行审理,假如判决离婚,军人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 。
三、按照正常程序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
1. 达成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