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明清时期的官名。 同知是什么官职

【同知,明清时期的官名。 同知是什么官职】

同知,明清时期的官称 。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 。同知承担分掌地区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工程及其清除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管理,同知做事衙署称“厅” 。另有知府的副职称之为州同知,从六品,无定员,分掌本州内诸事务管理 。
府的首长便是知府,副职便是同知 。清朝的地区组织是省、府、县三级 。“府”等同于现今地市级,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