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供奉的观音能重新开光吗-被观音菩萨开光的女人好不好?

请问观音像送去寺庙开光的注意事项???
各庙宇己制定的开期和时间(如每几号几点),这你要向准备去的寺听清楚 。用红布下就可以了,主要是起遮蔽的作用 。有些寺庙会在开光后发给信众关于如何供奉佛像的小册子 。如果你去的寺庙没有,可向该寺庙的僧人打听,他们会详细告诉你的 。
如果家里没有供奉的条件,可将佛像送到寺庙中 。寺庙会做出妥善处置,也可能会被其它信众请回家去结个善缘 。
不小心直接用供奉观音菩萨的水杯喝水了,杯子需要换吗?
不小心直接用供奉观音菩萨的水杯喝水了,杯子最好换新的,如果不换新的,重新洗干净,再给佛菩萨用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还是要在佛前忏悔的,并决心以后不要再犯 。在《南山律》中,唐道宣律祖依据律藏将佛物分成四种:佛受用物,属佛物,供养物,献佛物 。
一、佛受用物
【一直供奉的观音能重新开光吗-被观音菩萨开光的女人好不好?】包括佛像、佛的殿堂、佛塔等,佛像是住持三宝中的佛宝,《行宗记》说:“法身无相,随物以彰,故此诸物,即法身体 。”
佛所有的受用物,都和佛的形象一样(即供佛的殿堂、佛塔等,等同于佛的形象),与佛一体,不可分割 。即使为了佛,佛受用物也不可以变卖,不可以易换成其它的东西,要如同佛的真身一样看待 。
即使后来佛受用物因年久或风吹雨打而破败,对此还是应该保持供奉恭敬之心,不能随便丢弃处理,要如同对佛的真身一样供养礼拜 。《事钞》引《宝梁经》云:乃至风吹雨烂,不得贸宝供养 。
二、属佛物
即系属于佛的物品,比如有人供养一块田地或者山林等,并且说明此地是任意给佛使用 。在需要的时候,护持居士可以帮助处理,将田地里的产值,随意地应用在佛物上,比如塑造佛像、建造维护佛殿、为佛买供养具等 。
田地、山林等也可以卖掉使用 。在古代,还将仆人、六畜等供养给佛,但这些田地、六畜等不堪直接受用,只能是系属于佛 。
属佛物与佛受用物的区别在于,对于后者,布施者的意愿是通拟佛用,可以用在有关佛的各个方面,所以可以进行转换、卖掉等用来供养佛 。(虽允许转卖,但所交易得到的东西必须为佛所用)
而佛受用物是曾经属于佛身的一部分,故无论是殿堂、佛台等,虽然以前是金石泥土,但这时得视之如佛,不得买卖 。
三、供养物
即在家人布施以后,用来供养佛的物品,如香、灯、花、幡等佛前的供具 。它与佛受用物的区别是,后者是直接用于佛身的物品 。
香、花等类似于属佛物,可以进行转贸,在需要时可以通过护持居士易换成其它需要的物品来供佛 。
而幡幢等因为已经供养过佛,就不可以再进行转贸,不能卖了再买其它的物品来供佛 。《资持记》说:“若佛幡多,可以改作缯盖幢幔等物,然曾供佛,体不可变,不同香华,可持转贸 。”
四、献佛物
即信众来到寺院,在佛前供养的饮食水果 。供养以后,此属于寺院所有 。如是常住的饮食供佛,然后还入常住 。
现在有人提出“供养佛的饮食水果等,别人再食用就属于盗佛物”,或者说“佛本来不食用这些,不应该供养”等 。这都是不知道四种佛物的区别,不明白戒律的说法 。
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 。”《善见论》卷十七:“佛饭谁得食?若有侍佛比丘得食,若无侍佛比丘,有白衣侍佛亦得食 。”侍佛比丘,即为佛服务的比丘,因为出家人要对佛殿、佛像等进行维护、守护等,故说为佛服务 。
佛饭,即在佛前供养的饮食,允许为佛服务的出家、在家人食用 。但居士进入寺院,不可以随便拿佛前的供果等,因在一座寺院里,僧人属于守护主,此供果属于常住所有,拿了属于盗常住物 。
如在居士场所供养以后,属于该场所所有 。居士在自家供佛,供品归自己所有 。

被观音菩萨开光的女人好不好?
无论男人女人,
这当然都是有好处的 。
只要做到心中有菩萨,
那么自然有菩萨相随,
这一生都会走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