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最新:严禁擅自关闭!( 二 )


9. 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 , 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 引导司乘人员提高防护意识 , 落实好戴口罩、手卫生、“ 一米线” 等防护措施 。 及时发布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情况和检测要求 , 引导公众做好自身防护 , 带齐查验资料 , 合理安排出行 。
10. 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 , 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 , 及时发现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 督促相关单位认真 整改落实 。
二、公路服务区室外
11. 客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通过多种方式 , 提前发布信息 , 采取措施适当控制入区车辆和人员数量 , 引导公众向沿线非繁忙或拥挤服务区均衡分流 , 确保防疫安全和服务质量 。
12. 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 实施分区停放 。 有条件的服务区 , 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 , 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 , 实施闭环管理 。
13. 重点涉疫地区可结合实际 , 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启用物资中转站点 , 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 对需跨省域设立的 , 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 。 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低风险区域 , 实行闭环管理 , 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 。
14. 认真做好服务区涉疫滞留车辆人员的核酸检测、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 。 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 , 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指导下 , 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
15.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 , 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 , 做到“快加快走” 。 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涉疫地区车辆的加油专用通道 。
16. 加强场区保洁管理 , 落实垃圾分类要求 ,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 , 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 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 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产生的垃圾 , 按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处理 。
17.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 , 对高、中风险疫情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加油设施等 , 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
三、公路服务区室内
18. 科学调整综合楼功能区块 , 优化室内客流线路组织 , 保障旅客在各 功能区“好进快出” , 非必要不经过其他功能区 , 避免人员交叉流动 。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 , 减少人员聚集 。 公共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 , 要加强通风和消毒 , 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 要保证公共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 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
19. 综合楼应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 , 在入口(通道)位置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和行程码、健康码(健康证明)查验 。 对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健康证明)的 , 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
20. 优化查验服务 , 通过设置智能化体温检测设备、提前张贴健康二维码等方式 , 提高登记查验效率 , 减少人员聚集 。 入口(通道)处工作人员要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21. 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 , 选择适宜区域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区 ,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异常人员引导、现场管理等工作 。 发现体温高于37.3℃ 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 , 立即向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 。 服务区引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专人专岗、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