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离石区疫情防控办发布(4月23日)疫情防控政策

离石区疫情防控政策
(4月23日)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 , 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来(返)离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 , 特别是2022年3月29日以来省内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阳泉市、朔州市、忻州市 , 特别是4月1日以来有太原市清徐县、朔州市应县 , 4月6日以来有四川省巴中市 , 河北省衡水市、河南省郑州市、广西南宁市 , 2022年4月15日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旅居史的来(返)离人员 , 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 , 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二、社区(村)、法人单位要主动开展摸排 , 并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
(一)2022年3月29日以来省内大同市、晋中市、阳泉市、朔州市、忻州市来(返)离人员纳入分级分类管控 , 赋黄码 , 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 , 太原市除清徐县以外地方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 , 太原市清徐县以外来(返)离人员:红码集中隔离“14+7” , 黄码居家隔离“7+5” , 绿码居家健康监测“7+3”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 。
(二)2022年3月28日以来省外上海市、吉林市 , 4月1日以来省内清徐县王答乡、2022年4月15日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来(返)离人员纳入分级分类管控 , 赋红码 , 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4月1日以来省内清徐县其他地方来(返)离人员纳入分级分类管控 , 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 , 加强通风 , 安装门禁系统 。 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 , 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
(三)所有省外返(抵)离人员 , 在第一落点处立即采样 , 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 赋红码 , 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 , 赋黄码 , 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
(六)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 , 赋黄码 , 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 , 纳入社区管理 , 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 , 结果为阴性的正常解码;
(七)境外入境人员 , 赋黄码 , 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 , 返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解码;
(八)时空伴随者 , 赋黄码 , 实施“7+3”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 禁止聚集 , 非必要不外出 , 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对大数据推送尚不能排除风险的人员 , 暂赋黄码 , 经排查核实后 , 分类转码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
三、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 , 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 , 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 。
四、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 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 , 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 , 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 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少聚集、不扎堆 , 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 做好个人防护 , 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