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吉林市20-21日开展新一轮区域性新冠病毒检测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吉林市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 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一)昌邑区、经开区全域 , 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部分区域(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
(二)从医院(含方舱)出院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不参加检测 。
(三)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对于闭环管理的机关包保干部、街道社区干部、医护人员、援吉人员、商业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城市运行保障人员、跨区域援助人员等重点人员 , 按相关要求“应检尽检” 。
三、有关要求
(一)居民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 , 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 , 出示手机“吉祥码”或有效身份证件 , 按单元、分楼层下楼 , 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即采即返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 , 防止交叉感染 。
(四)请涉及的各类重点人员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 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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