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宁夏调整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4月7日 , 采访人员从吴忠市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 , 特别是宁夏发现区外返宁无症状感染者之后 , 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 , 对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 。
通知丨宁夏调整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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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4月6日起 , 对2022年3月30日以来有上海市全域范围 , 以及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范围内旅居史且正在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宁人员 , 转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隔离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计算 , 自入宁首日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起管控满14天 。
二、自4月6日起 , 对有上海市全域范围 , 以及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范围旅居史的入宁人员 , 在入宁时要查验入宁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信息阴性证明 , 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三、自4月6日起 , 对国内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 , 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入宁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四、对入宁时无阴性核酸检测证明人员要及时采样送检 , 并在6小时内完成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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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沈亚婷
审核:马玲艳刘沛昊
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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