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确保“医检互信” 实现“医检互认”( 二 )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南方日报、工人日报、红网)
微言大义:
@古尧明:这个政策好!几年前住院 , 深受医院互相不认检查报告、重复检查之苦 , 只能来回折腾 。
@品茶说酒:根据实际 , 根据需要 , 尊重科学 。
【法律风险|确保“医检互信” 实现“医检互认”】@纤云涵月:希望医院和医生按规定执行 。
@黑白的星空:尽快执行吧 , 得个病跑了好几家医院 , 太难了 。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尽快实现医检结果互认 , 可以避免重复检查 , 将大大节省患者的治疗时间和费用 。 不过 , 目前“医检互认”仍然面临现实困难 。 对此 , 可以先试着分级分类推进 。 从深层来讲 , 要破解“各自为政” , 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并厘清各方责任 , 确保“医检互信” , 这样才能真正减少推行阻力、保障患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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