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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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表】严格管理程序,保障规范招生
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
(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核定招生计划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学教育布局,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 。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 。招生片区划定或调整,要充分评估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确保平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
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可在学校申请并经我局批准扩大的范围内招生,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附件1)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初中每个班级控制在50人以内,确保初中起始年级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按规定控制在10%或15%以内 。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学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
要增强公办初中学校布局与资源供给,坚决防止将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公民办招生比例,民办初中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公办初中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与民办学校签订“委托协议”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当地办学条件较好、办学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责任,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以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该部分招生名额纳入本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我局报备与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
市直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具体招生方案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我局批准同意后公布实施 。2021年,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分别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计划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学(城东校区)计划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收800人;华大附中计划招收90人 。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等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
(二)科学确定初中招生方式与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健全公平的入学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初中招生划片入学模式、升学流程及入学办理方式 。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