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荣获“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称号

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授予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等30家精神卫生机构“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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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21〕11号)要求,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诊疗服务水平,强化心理健康宣教培训,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和服务管理措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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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荣获“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称号】下一步,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将充分发挥典型与示范带头作用,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并认真学习和借鉴其它优质单位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能力,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为推动健康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白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