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及科目分数 济宁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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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资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
【济宁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及科目分数 济宁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及科目】(二)面试科目 。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
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