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公告
(2022年第8号)
2022年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 , 我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反弹”工作 , 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 非必要不离开呼市 , 如确需离开 , 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 , 全市范围内大型灯会、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暂停运营 。
三、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 , 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 。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 禁止人员进出 。 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 停止探视活动 。 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 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
五、公共场所(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 , 防止人员聚集 , 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 , 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
六、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 红事缓办、丧事简办 , 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
七、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八、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 , 所有在我市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 对违反公告规定的 , 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
感谢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 , 目前我市生产生活稳定、物资储备充足 , 请广大市民放心 , 市委、市政府将带领大家一道共同抗击疫情 ,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后续情况会及时向广大市民公告 。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 李拓
【市民|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