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突发疫情:确诊43例!深夜紧急通告:市民居家不外出( 三 )


对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 , 将依法追究责任 。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
辽宁沈阳发布一葫芦岛阳性病例密接在沈轨迹
辽宁沈阳发布一葫芦岛阳性病例密接在沈轨迹 , 该密切接触者为葫芦岛市绥中县加碑岩乡返沈人员 , 曾与葫芦岛市绥中县报告的阳性病例共同居住、就餐 , 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在沈阳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
该人2月6日乘坐G1205(7车厢)在沈阳北站下车 , 14时55分左右乘坐地铁2号线转10号线 , 15时18分合作街地铁站下车 , 15时30分乘坐259次公交车华美英语学校站到望花新村站下车 。
目前相关次级密切接触者已经隔离管控 , 请与上述火车、地铁、公交车等行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同乘人员 , 积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第一时间与目前居住地所在社区联系 , 告知具体情况 , 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 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二、从2月6日开始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尽量避免出入公共场所 。 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 请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 , 要全程佩戴口罩 , 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秦皇岛市海港区关于寻找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空交集人员的公告
2022年2月11日15:20 , 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 , 函称聂某某在海港区有活动轨迹 , 现通告如下:
2月2日上午聂某某一家三人同表哥窦某某、表嫂包某某自驾前往秦皇岛新茂业商场购物 , 11:00到达 , 15:50离开商场 , 16点返回绥中 。 其间购物停留店面6家:2楼亨利眼镜和KKV超市、3楼DQ奶茶店、慕容说服装店、5楼胖哥俩肉蟹煲和ARTEASG奶茶店 。
请以下三类相关风险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备:
二、2月2日11:00-21:30期间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 , 但未进入上述6家店面的顾客及工作人员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向现住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 , 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
三、2月2日21:30至2月11日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的所有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 , 杜绝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 自行进行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 , 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 , 及时向社区报备 , 及时就医排查 。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 ,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 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 规范佩戴口罩 , 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 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 主动扫码 , 亮码出行 。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 , 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关于紧急寻找乘坐出租车人员的公告
2022年2月11日14时40分 , 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北环路街道办事处电话 , 该辖区居民刘某某电话报备 , 被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疾控中心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接 , 刘某某为出租车司机 , 具体出车情况如下(滑动可查看全文↓):
2月5日10时30分至17时35分 , 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 ,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
2月6日8时至17时 , 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 ,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
2月7日8时至17时 , 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 ,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
2月8日8时至17时 , 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 ,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