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提醒,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须立即报告社区,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北京市卫健委)
文章插图
【 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出现这11类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来源:央广网
- 扩散丨银川市卫健委最新要求
- 本文转自:广西省卫健委 关注 今天百色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罗试计医生带大家了解壮医...|科普|八桂中医大讲堂(13):壮医三部试针法治疗年闹
- 疫情|辽宁省卫健委:疫情防控常态化 健康幸福过新年
- 新闻发言人|北京市要求购买这四类药品需72小时内测核酸
- 检测|新增本土+15,涉这4区,两地升为中风险!健康宝出现弹窗如何解决,市卫健委详解——
- 密接者|沈阳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系北京市通州区来(返)沈人员
- 消毒|已购维尔康市场冷链食品该如何处理?济南市卫健委专家:不必恐慌
- 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两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 “维生素C”被上海卫健委列为唯一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
- 疫苗|国家卫健委:31省区市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97345.9万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