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厂家生产8批次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食药监部门已责成召回

本报讯 5月10日,本市2015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结果出炉,南和县焦老四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等6个厂家生产的8个批次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
本市食品安全抽检“黑榜”名单显示,被检出不合格的8个批次食品分别为南和县焦老四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红薯粉条、南和县康维饮料厂生产的“唯仝汽水”(柠檬味和冰糖雪梨味)、邢台洺水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洺水大曲”和“喜之韵酒”、 隆尧县彭山食品厂生产的“香辣榨菜丝”、 平乡县康佳酱菜厂生产的“玫瑰菜”、邢台市明辉食品厂生产的瓜子 。
被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分别涉及铝超标、苯甲酸等添加剂超标 。其中,添加剂超标最多的为平乡县康佳酱菜厂生产的“玫瑰菜”,该产品内甜蜜素达2.5g/kg,超相关标准2.5倍 。据了解,苯甲酸、甜蜜素等均属合法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能够增甜和防止变质,但如过量摄入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
采访人员经采访得知,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按要求进行整改 。今后,市食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全市食品的抽检力度,严格对各级抽检中的问题企业进行处理,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
【邢台市厂家生产8批次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食药监部门已责成召回】(本报采访人员 刘哲 通讯员 李秀岭 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