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品一械|压实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1月4日,采访人员从青海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对西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此次检查抽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人员组成检查组,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三级联动,先后对西宁市城西区、城北区“两品一械”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发挥“哨点”作用,四类药品销售是否进行登记,落实“双码”情况等。疫情防护类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查看化妆品零售企业进货检查验收、产品销售台账建立等情况。
检查组对个别药品零售企业违规搭售赠药向公众赠送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不在岗等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部分药店未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四类”药品销售未严格登记等问题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其他相关线索移交至属地监管部门。
2021年,全省各市(州)县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底线,累计检查涉药单位4549家,限期整改150家,立案查处61家,罚款金额37.63万元,停业整顿14家,现场责令整改13家,约谈18家,注销经营许可证41家。有力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确保了药械质量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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