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产拉皮、土豆粉掺明矾 制作商贩获刑

在生产拉皮和土豆粉的过程中过量添加明矾(硫酸铝钾) , 致使拉皮和土豆粉中铝含量超标 , 制作商贩被判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日前发布信息显示 , 被告人马某某于2013年7月份开始在无任何经营生产手续的情况下 , 租用孙某某的厂房生产拉皮和土豆粉 , 马某某在生产拉皮和土豆粉的过程中过量添加明矾(硫酸铝钾) , 致使拉皮和土豆粉中铝含量超标 , 生产出来的拉皮和土豆粉销售到鞍山市宁远蔬菜批发市场等地 。据账本显示销售金额为106783元 , 销货日报单金额为11197.7元 , 共计117980.7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马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 长期食用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应依法惩处 。法院一审判决马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25万元 。禁止被告人马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
【辽宁:生产拉皮、土豆粉掺明矾 制作商贩获刑】据了解 , 拉皮添加明矾后不易变质 , 而且会变得筋道有韧性 。可如果长期食用 , 将提前出现脑萎缩、痴呆等症状 , 影响智力 , 引发老年痴呆等病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