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与坦白的区别是什么呢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是什么呢

文章插图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 。自首和自首有什么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 。下面是详细的解释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自首和供述的认定时间不同:自首可以存在于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包括张明楷在内的许多学者认为,自首甚至包括服刑期间 。因此,自首的主体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也可以是罪犯 。笔者认为,自首只能存在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笔者的观点与很多法律界精英不同 。对于服刑的罪犯来说,审判不是监禁的审判 。这次审判与服刑期间的自首无关,而是自首后的审判 , 也就是说这次审判是针对被告人剩余罪行查清后的审判 。自首的期限是从犯罪的角度来说的 , 量刑时只能认定为自首 。主体是从一个人存在的广泛性的角度 , 而不是罪的广泛性 。罪犯作为服刑期间的自首主体 , 是指已经认定并自首的犯罪,或者尚未完全认定并被遗漏的犯罪 , 然后再次进入审判阶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审判阶段之前才会出现自首的问题 。所谓“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其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发现后,在被传唤、讯问时 , 或者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 ,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根据口供的定义和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可以看出,口供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口供必须处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自首的特殊时间比较严格,学界认为只有在被追诉前,即立案侦查前才能构成自首 。其实特别自首的时间很模糊,不是因为时间本身模糊,而是因为立案侦查的时间很模糊,因为纪委和监委办案很隐秘 。特别自首的主体仅限于犯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介绍贿赂三种特定犯罪的犯罪分子 。
自首和自首的性质是不同的:自首属于自首的情况 。一般自首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准自首虽然不是自首 , 但具有自首的本质特征,即自首和愿意接受处罚,节约了司法资源 。坦白是一种被动行为,即在如实坦白之前归案是被动的 。前者体现了退保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包含了较低的风险系数,而后者体现了被动性 , 风险系数高于退保 。
自首的自首和自首的自首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自首的内容可以是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我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没有掌握的 。准自愿供述的内容必须是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也必须是同一犯罪(这是实践或部分理论界公认的观点 。如果是同罪而不是那罪,那就是认罪 。在上述“自首的理解与适用”中,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即犯罪嫌疑人即使其供述的内容比司法机关在量刑时更为严重,如何认定?如果大,一般会考虑退保 。详见微信官方账号《退保的理解与运用》一文 。供述的内容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线索已被办案机关掌握 。也就是说,按照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不被办案机关掌握的供述必须自首,被办案机关掌握的供述可以自首,也可以坦白 。两者区别的关键点在于表白的行为 。主动自首(包括被动自首)是自首和被动自首 。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是什么呢】自首和自首有什么区别?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