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
【行政处罚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负荆请罪的故事100字 负荆请罪的故事50字
- 历史上的太平公主
- 火灾的危害性详解 火灾的危害
- d除以dx表示什么
- 鲁迅写在作品中的名言
- 资本有机构成的含义
- 积存金和纸黄金的区别是什么
- 古对今的出处 古对今古诗
- 90后的养生的正确方法
- 我的文档转移 我的文档转移到d盘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