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大小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各种遗嘱之间的效力不同 。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 ,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大小】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