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发布预防夏季食品中毒《公告》


近日,青海省卫生厅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城乡居民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青海省卫生厅发布预防夏季食品中毒《公告》】《公告》指出,入夏以来,我省食物中毒事件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误食毒蘑菇、误食亚硝酸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 。为此,城乡居民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接触生肉和生禽等原料后要洗净双手;不加工和食用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死因不明的水产品和畜禽,不食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避免交叉污染;制作凉菜原料应新鲜、卫生,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烫干净,现吃现做;做好的饭菜要尽快食用,需要储存食物尽量冷藏,不宜长时间存放;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
《公告》要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购买食物、原料时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加工和贮存食品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加工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设备,并认真消毒;菜豆等食物要加热煮透;餐饮具要及时清洗消毒;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不将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