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书证的效力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
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进一步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 请问桥梁桩基长度的有关问题
- 圆的面积公式和周长公式 圆的面积公式和周长公式的推导过程
- 结束开始的语录
- 铜丝浸入硝酸银溶液中的现象 铜丝浸入硫酸铝溶液中的现象
- 如何证明重度残疾人员
- 盐酸金霉素眼膏的妙用 盐酸金霉素眼膏的用处
- 美的空调怎么清洗过滤网挂机
- 霍去病的妻子是谁
- 创业要考虑哪些因素
- 福建宁德地区那里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