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政法第47条的几个疑问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ㄒ唬┍<鄣母萦始Щ蛘呷克鸹俚?nbsp;, 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关于邮政法第47条的几个疑问】 ?。ǘ┪幢<鄣母萦始А⑺鸹倩蛘吣诩躺俚模?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 , 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