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1第2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决定从即日起 , 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 , 有序解除部分行业和场所限制性应急管控措施 , 恢复正常营业(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继续严禁接诊发热病人) 。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 , 细化措施 , 严格管控 , 加强监督检查 , 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 。
【陈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1第26号)】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