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 , 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 。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 。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
【小区停车费谁来定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 , 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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