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德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文章插图
一、适用范围
在德阳市教育局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
二、设定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
三、申请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 。
【德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备注
1
本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1张 。

2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样表(模板)1】
原件2张 。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取,原件由档案管理机构审核,收复印件1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档案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

4
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
1张 。

5
教师资格证书
收原件 。
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