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 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 , 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 , 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
- 气焊与气割的异同
- 税的经典语录
- 清蒸鱼需要多长时间
- 之虞是什么意思
- 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公式先后顺序是什么
- 兔子一般吃什么蔬菜
- 逞骄小说讲的什么
- 请问黄豆的等级怎么划分的
- 捕鱼的逆变器用什么电瓶好背机
- 总是发朋友圈的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