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不是讼诉程序解决 , 不属于诉讼的一种 。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属于哪一种诉】1、是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 , 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其效力的案件 。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参与下 , 得到化解,所达成的协议 。
2、要求法院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违背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
3、当事人对协议效力处于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在认识上出现分歧时 , 由协议一方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 要求法院对协议认定有效或者无效的诉讼行为,即当事人间的矛盾 , 尚未得到解决 , 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 就当事人的分歧作出评价 。
4、确认调解协议案件,适用于特别程序 , 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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