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3月24日,我国企业间互相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如下四种类型之一: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公司与受托公司约定,由受托公司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行纪公司以本公司的名义为委托公司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公司支付报酬的合同;
3、居间合同:是指居间公司向委托公司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公司支付报酬的合同;
【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什么】4、承揽合同:是指承揽公司按照定作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 定作公司给付报酬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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