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申请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绞χ匆导际蹩己撕细瘢?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ǘ┤〉谩兑绞χ匆抵な椤坊蛘咭绞χ俺坪螅?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ㄈ┦ ⒆灾吻⒅毕绞形郎姓棵殴娑ǖ钠渌跫?。
【个体诊所申请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