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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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判断依据为: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