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是怎样的】(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 insgarm怎么登陆
- 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能分红吗
- 怎么用话费来充奥币
- 微信怎么改名
- 爱奇艺登陆新设备需要验证怎么办
- 如何给十台电脑统一下发文件
- 个人微信号怎么改名字
- 七天网络怎么授权登录
- 职高高考怎么报名啊
- 手机号怎么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