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的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哪些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 , 恶意进行磋商;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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