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2年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政策解读


泰兴市2022年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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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兴市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 , 有哪些学校参与招生?
泰兴市2022年计划招录省乡村小学教师定向本科师范生50名 。其中小学教育35名 , 培养院校是盐城师范学院;音乐学、体育教育各5名 , 培养院校是南京晓庄学院;美术学5名 , 培养院校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具体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22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或高水平大学 , 办学历史长 , 办学条件好 , 培养质量高 , 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方式如何?
泰兴市2022年50名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均为四年制本科 , 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 , 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 , 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定向招生 , 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 。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 , 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报考?
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泰兴的高中毕业生 , 可以报考泰兴市2022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 , 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泰兴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培养?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 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 。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 , 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 , 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 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培养院校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 , 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 。具体情形为:1.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 , 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学生 , 培养院校正常发放《派遣证》和《就业协议书》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如何安排?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当年 , 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到泰兴市教育局报到 , 按要求参加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 , 按照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乡村小学教师岗位 , 确保有编有岗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收学费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 , 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 。就业后 , 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 , 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服务期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 , 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可以参军服役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 , 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 , 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 , 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 , 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 。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 , 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 , 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 , 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 服务年限顺延) 。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 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 , 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 。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泰兴市2022年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政策解读】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 ,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 , 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 , 毕业后 , 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 , 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 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 , 并需缴纳违约金 。未按期到岗任教的 , 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 , 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