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插图
一、严格执行寒假起止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放寒假,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寒假,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各中小学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 。如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有新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随机调整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 。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收尾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等工作 。有序开展评议考核、校产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
三、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坚决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要提醒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变化情况,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讲卫生、除陋习,养成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
四、全面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护佑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 。要深入开展消防、校车、校(园)舍、食品卫生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改,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通过安全教育课程、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加强学生防火灾、防疫情、防诈骗、防触电、防网络沉迷、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烟花炮竹伤人、防滑冰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要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封闭管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 。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五、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义务教育学校在组织期末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出偏题怪题,试题内容不得超课标、超进度 。同时要严格考试结果等级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但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要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科学设计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假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组织、参与、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 。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健康,文明绿色上网,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支持子女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
七、扎实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治观念,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 。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采取走村入户、家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全力做好辍学和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群体的寒假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帮助和指导 。
八、精心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工作举措 。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校园进行全面打扫与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 。要及时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 。
九、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在职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践行“拒绝有偿补课承诺” 。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辖)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放假和开学时间,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违规提前开学、违规办班补课、违规培训或其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 。市教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举报案件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 。一旦发现学校违规提前开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
中小学校违规提前开学举报电话:0370—3220951(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370—3220970(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举报电话:0370—3220289(市教体局民办教育科)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