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考加分降分规定 朝阳市中考政策

【朝阳市中考加分降分规定 朝阳市中考政策】

朝阳市中考加分降分规定 朝阳市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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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中考加分降分规定
加分对象及加分分值:
1、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 。
4、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 。
5、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
降分对象及减分分值:
1、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 。
2、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