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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
本条例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审计、民政、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
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第六条 本市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第七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鼓励、引导全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八条 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进政策制定、经办服务、监督管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资格互认、医药产品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做好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协同工作 。
本市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有关工作 。第二章 参保与缴费第九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学生、儿童和其他未就业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参保登记,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和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自行申报缴费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应当在每年九月至十二月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及时缴纳的,可以按照规定补缴 。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全市统一征收 。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缴费情况,并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的检查 。
天津的医疗保险 从哪一年 开始 实行医疗保险为2002年 。其他的为养老保险1993年,生育保险2005年,失业保险1998年
文章插图
天津医保要缴多少年享终身医保?根据天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办理退休时候,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 。同时实际缴费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合计,男性应该缴满25年,女性应该缴满20年 。简单来说就是天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 。
扩张资料:
很多人关注我国的医疗保险缴费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终身?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是那种一年交两三百元,一年一缴的那种 。这种医疗保险没有退休待遇,活到老、缴到老 。不过这种保险,国家有补贴 。比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320元,政府补贴不低于580元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实有退休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简要介绍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1]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 。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一场重疾就可以让人历尽人生百态,经受无数磨难,一方面是病魔对身体的消耗和折磨,另一方面面临着令人窒息的巨额医疗费用 。
如果没有社保保障和医保报销,巨额的医疗费用就足以摧毁一个家庭,陷入无限透支的无底洞 。
医保就像一道疾病风险防护网,为我们担下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减轻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防护疾病风险 。
2020年肆意的疫情,很多人都开始密切关注医保新规变化,迫切希望得到医疗保障的资助扶持,享受优质的医疗待遇,今天,大熊就跟大家分享2020年的医保新变化,快来看看你能享受到哪些医保福利 。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财政状况、用人单位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全市统筹,并逐步实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卫生、教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六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经办业务指导 。第七条 本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第八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聘请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有关专家等作为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有关部门及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医师、药师,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社会监督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医疗保险情况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退休人员、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0%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按照规定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的利息参照银行同期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缴费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降低缴费比例,不建立个人账户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差别缴费制度 。学生、儿童和成年居民分别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成年居民缴费标准设定不同的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缴纳 。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对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
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按照规定的档次参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
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至12月底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天津医保报销比例法律分析: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
一、门诊 (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 (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
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
【win10怎么更改账号登录 win10系统怎么更改登录账户】法律依据:《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定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有关政策执行 。其中,定点村卫生室按规定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在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个人负担20% 。具体办法按照现行医保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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