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

1、防溺水的六不准:不准独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一起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地方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
【防溺水六不准】2、为了确保游泳安全 , 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