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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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土地用途转让的原则是:
1.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转让;
2.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3.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
百科【】以上解释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