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配比国家最低标准

【车位配比国家最低标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规定住宅车位配比,只规定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谓的车位配比,是指小区住宅的总套数,与小区内所布置的车位总数的比值 。有的小区是实行一户一个车位,最少的小区都有三户一个车位 。除此之外,位置处于中心区的小区,车位配比达到一比零点八 。由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绿地的建设需要,地面停车场的面积是不宜大于总面积比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居住区域停车的话,需要优先考虑地下停车 。若是办公停车区域,需要充分利用小区地面上的空间,停车场所占用的面积需保持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