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抚养权可以变更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 , 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 , 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 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 这就是抚养义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 在离婚以后 , 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 , 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满足哪些条件抚养权可以变更】(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