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别人的遗失物有权要求报酬吗】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 , 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由于拾得人归还他人遗失物并不领取报酬,所以拾得人只在保管遗失物时有重大过错,即故意和重大过失时才对拾得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 。如果只因一般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拾得人不负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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