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宰相制度的特点

汉朝宰相制度的特点有:
【汉朝宰相制度的特点】人数,汉朝的丞相起初只有一人,萧何为丞相,后设置左右丞相,其中右高于左 , 周勃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职权不同;丞相之间的关系不同,汉朝时 , 两人间基本无职权重叠,各行其是;名称不同 , 汉朝称为丞相 , 或左右丞相;权力大小不同,汉朝时 , 丞相对于皇帝作用很大,皇帝十分忌惮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 。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 。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 。宰相联称 , 如北宋侍中兼枢密副使宰相黄中庸,但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 , 而且名目繁多 。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 。